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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单位提案第2004号的答复

  (一)加强规划引导,促进集聚区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加快编制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包括编制实施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行业规划,以及空港经济、海港经济、总部经济等专项规划,全面构筑中央商务区、国际性商务会展集聚区、现代物流集聚区、金融创新服务区、区域性综合服务功能区和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特色服务功能区为主体的多层次、网络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重大项目,引导现代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完善政策体系,形成发展合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加快推进实施《广州市建设现代服务业中心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鼓励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和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发展的配套措施,根据不同服务行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着力在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土地、人才等方面形成配套措施,对需要扶持并重点发展的服务产业和服务事业给予政策优惠,形成“1+N”的服务业政策支撑体系,全面优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以申报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厘清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障碍和政策规定,完善规范管理体系,深化服务领域改革,增创服务业体制机制新优势;争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科技服务等鼓励类服务业的税收政策试点;加快建设南沙保税港区,积极推进广州白云空港保税区申报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探索建立穗港澳创新合作新机制和新模式,探讨设立“南沙穗港澳合作特别试验区”,将粤港澳特别合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在试验区进行试点。

  (四)扩大开放水平,加强区域服务业合作。学习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国际市场接轨。利用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有关政策,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转移,着力引进服务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投资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入驻广州,鼓励服务出口和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从“服务广州”向“服务世界”拓展。加强穗港澳台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领域的深度合作。降低广州在重点合作领域的引进准入门槛,加强粤港结算合作,推动广州企业赴港上市,联合构建穗港贸易投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大通关信息平台、世界级会展基地和金融创新区。充分利用广佛同城化发展的有利契机,发挥广州现代服务业的引领覆盖作用,以金融、物流、商贸、会展、旅游等服务行业为产业协作突破点,发展合作深入、互补互促的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促进珠三角服务业合作,共建一体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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