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9年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9〕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企业创新平台的建设,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现决定受理2009年组建我市市级工程中心的申报,申报条件请参照《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表格可从广州科技网下载,在办事指南中查找,材料的要求按组建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指南填报;
二、申请材料中研发费用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大中型的企业必须提供省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表,其他企业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含该内容的报告;
三、受理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至3月20日,申请材料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