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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引导鼓励“产地直供”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引导有关企业适当调整连锁超市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努力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引导各类超市(商店),通过契约形式,直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农产品,建立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有效对接的渠道和机制,推动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更长期、更紧密、更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各类超市(商店)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专柜,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在超市(商店)中销售自己的产品。

  (三)引导扩大“农超对接”范围。支持有关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农超对接”推广、促销活动,广泛宣传和组织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农产品,努力增强消费者信心。鼓励“农超对接”范围从省内对接扩大到跨区域对接,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对接扩大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对接,从单一品种对接扩大到多品种对接,从生鲜农产品对接扩大到各类食用农产品对接,从“农与超”对接扩大到 “农与餐(饮业)”、“农与校”、“农与企”、“农与医”等多元化产销对接。

  (四)引导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引导有关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延长农产品供货期,实现农产品均衡上市。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通过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及超市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五)引导加强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电子信息技术,以农产品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农产品认证、名优农产品、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质量等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完善鲜活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加大对鲜活农产品信息采集、传输等信息化设施和设备投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信息化技术培训,推广建立连锁商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平台,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稳步发展农产品网购,鼓励上网买菜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研究建立我省农超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厅、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供销社等成员单位参与,使农超对接各项工作齐抓共管,并把农超对接列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与开展农超对接工作试点突出的城市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在吸收外省先进的经验基础上稳步推进我省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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