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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3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切实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靳诺(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景海燕(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刘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赵德忠(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吐尔逊·伊不拉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库尔玛什·斯尔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木提·托依木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光德(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文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茹克娅·乃斯尔丁(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张建仁(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袁争鸣(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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