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津农机监﹝2009﹞86号)
各区、县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安委会关于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农安委[2009]3号)、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活动的通知》(津安生[2009]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农机局研究决定,从8月中旬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指标内,努力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1、做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农机局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档案,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签订、农机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农机及驾驶员等台帐是否建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参加年度检验、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资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按规定悬挂号牌等内容,同时要做好详尽的检查记录。
2、做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巩固与创建工作。按照市农委、市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津农委[2009]28号)要求,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落实。
3、加大对无牌无证拖拉机的专项治理力度。在乡村道路上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加强“三秋”重点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在“三秋”作业之前,要深入到乡村对投入作业的农机具进行检修。作业中,要深入作业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指导。检查的重点是玉米收割机、水稻收割机是否参加年度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有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