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员培训考核工作。重点落实市局7月22日宝坻会议要求,全面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手续要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详细排查治理计划。各区县农机局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排查治理第一线指导,农机监理部门具体落实各项排查内容。
2、主动汇报。要主动向区县政府汇报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逐步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到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内。
3、加强联系。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提高乡镇政府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落实乡镇农机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
4、加大协作力度。主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负责,共同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督查
按照《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从9月17日至10月15日对各区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的重点内容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进度;
3、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状况;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员审验工作;
5、农机安全执法工作;
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全面听取区县农机局、有关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组将抽查1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
3、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向被督查的区县农机局、有关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认真总结,11月10前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并制作多媒体演示报市局监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