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好伊滨公园、街头游园等公园绿地,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休闲环境
要进一步发展公园绿地,扩大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2011年,市园林局和龙门石窟世界遗产文化旅游管委会要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伊滨公园等公园绿地,使之成为独具洛阳特色的精品园林景点。市园林局要启动华林苑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城市区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环境创优150天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洛办〔2010〕156号)要求,利用各类空闲地块实施街头小游园、小绿地以及临时绿地建设。从今年起,各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河渠治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留足留够绿地,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园、广场、游园,新建街头游园25个,提高公园绿地的覆盖面,逐步使公园绿地达到《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分布均匀,布局合理,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规定。同时,要大力组织开展单位、庭院、楼宇的绿化提升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工作、生活场所的绿化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休憩活动的需求。
各县(市)要大力发展公园绿地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多更美的休憩活动空间。偃师市要力争建设好洛河滨水公园;嵩县要完成湖滨公园延伸工程建设;宜阳县要力争完成阳光水岸洛河段滨河公园后续工程建设;新安县要完成涧河城市段绿地的规划建设。
(三)保质保量完成各条新建道路绿化建设,提升城市形象
市园林局要克服困难,组织力量,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科学组织,精心施工,在具备绿化条件的情况下,完成安居路等新改建道路的绿化,以及伊洛大道、开拓大道、高铁大道、希望路、吉庆路、协和路、孙辛路、香山路、玉泉街、孔明街、龙门北桥引线、洛偃快速通道等新建道路的绿化。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和“环境创优年”活动,按照《洛阳市城乡环境创优150天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安排,继续扩大道路牡丹种植规模,调整牡丹种植布局,在提高牡丹园艺水平和景观建设水平的同时,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各城市区对道路行道树、公园绿地、街道花坛缺株断垄的植物和残损设施进行补植补种和维护修复,每月要及时对主干道园林绿地进行除尘、冲洗,保持花草翠绿、清新悦目,确保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效果。
各县(市、区)要大力组织开展背街小巷、自管道路的绿化提升工作。同时,对新建、改建道路要坚持“因地制宜、宜绿则绿”的原则,科学论证道路设计方案,严格实行绿化审批制度,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市园林局要针对报送方案,认真组织审核,提供技术指导,以不断提升城区道路景观质量。
(四)积极开展城市美化和立体绿化工作,进一步扩大城市绿色覆盖面积,提高彩化水平
市、区分级负责各自的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认真抓好彩化工作,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完成年生产草花300万盆的任务,在保证城市彩化用花的同时,重点抓好牡丹广场、周王城广场、洛阳火车站、洛阳龙门站、牡丹桥、王城大桥等城市重要地段以及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立体美化彩化布置。要切实抓好城市彩化的设计工作,对重点区域的彩化点设计要逐个进行论证和评审,确定最佳方案。同时,加强彩化鲜花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培育出更多开花量大、色彩艳丽的草花,设计出更加美观、实用的彩化配套设施,丰富彩化形式,进一步提高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