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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开展“围绕重大决策、推进重大项目”专项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2、开展“百千对接”活动。全省发改系统召开两百场各类恳谈会、座谈会、对接会,走访千家单位,倾听基层意见,努力破解困扰发展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发改委重点筹备好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动员大会、重点产业对接交流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大会、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动员会、全省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等重大活动。
  3、开展“百千招商”活动。全省发改系统筹划推出百场招商会,签约千个优质项目,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后劲。省发改委重点通过开展海洋经济投资项目洽谈会、全省服务业招商活动、产业集聚区项目对接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加强我省重点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出一批重大招商项目,签订一批相关领域的合作协议。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
  1、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发改部门要把加强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始终,边行动、边完善,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认真搞好总结。要及时对“双重”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发改部门要把“双重”行动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双重”行动的领导,省发改委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市县要相应成立“双重”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发改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双重”行动的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三个阶段工作的推进落实和“三个百千”活动的统筹推进。省发改委“双重”行动牵头处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委管委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本单位的行动方案。
  3、注重统筹协调。要坚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使活动的每个阶段有机衔接、前后呼应。各级发改部门要把开展“双重”行动与深化作风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好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在转变作风中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转变作风,做到两促进、两提高。要加强与经信、财政、国土、建设、环保、交通、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协同推进重大项目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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