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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商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

  执行标准:
  1、情节轻微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25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2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500元以上75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7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7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 违法行为: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认定依据:《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
  处罚依据:《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畜禽定点屠宰厂、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行标准:
  1、情节轻微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25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2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500元以上75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7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点5日以内改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7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 违法行为: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出厂出点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
  认定依据:《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出厂出点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标准:
  1、情节轻微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5000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1.2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1.2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1.4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1.8万元以上2.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处货值金额2.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主要负责人处1.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点处2.4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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