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节能办)节能目标任务。
1.根据国家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要求,在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时,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3.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4.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制定并落实年度节能执法监察计划,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等活动,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培训。制定并实施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扩大应用范围。
6.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实施范围。
7.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500万平方米以上。落实太阳能集热补贴政策,支持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新建太阳能集热面积12万平方米,日产生热水能力7000吨。
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5.3%,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
9.加快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培训能源管理师3000人以上。
(三)省教育厅节能目标任务。
1.完善教育系统节能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节能管理机制,明确节能管理机构,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促进学校节能。
2.加快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支持学校采用节能节水产品。组织开展学校光亮工程,推广普及高效照明产品,全年推广节能灯50万支,创建一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学校。鼓励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各类学校推广太阳能集热面积5万平方米。
3.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
(四)省科技厅节能目标任务。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
2.推广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抓好10个战略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32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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