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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
附件2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增发调整表
年龄
原标准(元/月)
现标准(元/月)
年满75周岁不满85周岁人员
15
30
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30
60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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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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