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全省优秀发明项目参加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鄂知办〔2011〕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中发协字〔2011〕15号文件指出,经科技部批准,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11年8月19日至2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全国发明展由中国发明协会、山东省科技厅和威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科技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为支持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协办单位。
本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主题是“技术创新、改善人生、协调发展”。展会将展示和交流近年来全国涌现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创新论坛和优秀项目对接,关广泛组织省内外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对口交流、合作及技术贸易活动。
经研究,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发明协会决定届时将组团参加展览会,为了做好我省参展发明项目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一)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展。
(二)参展项目原则上从近年完成,或已申请、取得专利权(包括三种专利)的发明成果和产品中推选,重点展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涉及药品、食品、化妆品类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审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四)青少年参展项目原则上从各地参加全国或省市青少年创新大赛获奖项目(技术发明类)中推荐。
(五)各参展单位应对参展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参展项目质量。凡有知识产权纠纷而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省知识产权局作为本次展览会湖北省组团单位,负责本次展览会我省参展项目组织工作,承办我省参展团的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应展位费。
(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单位发明项目及高新技术产品1-2项。于2011年6月8日前将推荐参展项目的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湖北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