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强关怀救助,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确保受影响儿童的生活补助及时发放。涉农区县要将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支持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
(十六)加强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艾滋病防治定点综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的综合诊疗能力建设,保障感染者和病人的诊疗权益。要将监狱等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我市艾滋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检测和病人抗病毒治疗工作。公安、司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违法者的监管制度,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和利用感染者、病人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卫生、民政等部门配合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引导其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七、加强性病监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十七)建立健全性病监测网络。卫生部门要结合我市性病流行现状和艾滋病监测网络的分布,合理设置性病监测点。加强性病疫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开展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和完善性病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和质量控制,开展耐药监测,指导临床用药。
(十八)规范性病医疗服务。卫生部门要对性病诊疗机构加大规范化培训力度。整顿性病医疗市场,规范性病医疗行为和咨询服务。要将安全套推广纳入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的内容。加强对性病病人的治疗和综合干预,有效降低性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八、强化保障措施,健全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制定防治规划,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各区县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和报告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