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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气象局关于《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气象局)

  为改善防雷安全环境,杜绝雷电事故发生,提高我市防雷减灾水平,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我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未经审核验收的防雷装置,及时审核验收;在用防雷装置,全面实行年检;存在重大隐患的防雷装置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整治,消除雷电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全市防雷减灾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部署、协调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毋青松(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田维春(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胡建军(市气象局局长)
  副组长:申根成(市安监局副局长)

  梁晓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

  赵江畔(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忠效(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张振鹏(小店区副区长)

  张志勤(迎泽区副区长)

  程有禄(杏花岭区副区长)

  李崇斗(尖草坪区副区长)

  常福元(万柏林区副区长)

  牛东全(晋源区副区长)

  程顺旺(古交市副市长)

  张晋涛(清徐县副县长)

  韩勇(阳曲县副县长)

  孙劲松(娄烦县副县长)

  胡志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彤(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美玲(民营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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