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企业。加快城市内化工企业搬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强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储运环节的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
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进程,加强安全检测和药物抽检工作。加强和落实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标识管理,完善购买、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深入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持续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道路与水上交通: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危险路段的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然气运输的整治,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继续做好以深基坑、高支撑、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继续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加大逃生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和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确保运行安全,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管理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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