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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三、突出加强水源和供水保障等薄弱环节建设

  (六)加大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形成以本地水、外调水、再生水和应急备用水源等多水源互联互调的水源保障格局。全面建设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2014年前完成南干渠、大宁调蓄水库等主要配套工程建设。开展城市自备井改造,南水北调引江水到京后实施自备井水源置换。改造城市应急水源工程,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再生水厂和输配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大城乡雨洪利用工程建设,有效蓄滞利用雨洪。将引黄工程、海水淡化和岩溶水科学利用等作为增加水资源储备的战略举措,抓紧落实。推进南水北调市内调蓄工程建设,实施南水北调水向水库、地下水源地补水工程。

  (七)加快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形成1个中心城供水网、10个新城供水单元和多个村镇集约化供水点的城乡供水格局。加大中心城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成第十水厂、郭公庄水厂等新水厂及管网建设,完成第九水厂、田村山水厂等现有水厂及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新城骨干水厂和管网建设,每个新城至少建成1座骨干水厂,主要管网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集约化供水工程建设,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偏远山区农民饮水保障问题。建立完善城乡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强化水质监测,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到2015年,城镇自来水公共管网供给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25以上,平原区农村集约化供水率达到80%以上。

  (八)加强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形成生态良好、水质优良的水源保护格局。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的划定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点面源污染。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定期进行地下水分区评价,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在山区,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全面推进和深化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沟域经济发展。在平原区,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严禁污染水源的生产生活行为。

  四、全面加快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城乡防洪排水能力建设,落实防洪安全责任。完成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五大水系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完善永定河小清河和北运河清河口等蓄滞洪区的配套建设;加快病险水工建筑物加固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排水河道、管网和泵站等设施建设,提高排涝标准。加快解决中心城骨干道路积水点和危旧房屋、低洼院落的防洪隐患。认真做好城市地下空间防洪保安工作。加强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易发区避险设施建设,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健全统一指挥、军地联防、专群结合、多部门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善的工程体系、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体系,确保城乡防洪排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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