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质量好。医生要医技精湛,不断学习国内外新技术,有研究成果,有技术创新,有处置疑难病症的能力;护士要有高超的护理技能,并具有学习型、创新型护理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4、行业作风好。充分尊重、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力,杜绝生、冷、顶、推等不良现象,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的意见,主动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分配
各区县卫生局推荐3名,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评审。
(二)推荐程序
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负责本地区评选活动,其余单位直接向评审活动组委会进行申报。经层层推荐、申报,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评审活动组委会申报。
(三)评审程序
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将组织由相关领导、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区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报送的标兵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100名重庆市标兵。
按照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名额,在其中推荐3名标兵作为候选人(含1名高校附属医院),参加全国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评选表彰。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全市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由市卫生局、市总工会授予“重庆市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称号。参加全国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评选活动的人选中的第一名,将被市总工会授予“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重庆市卫生局、市总工会联合成立“重庆市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重庆市卫生工会工作委员会。
组 长:市总工会主席 胡健康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黄建国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夏永鹏
市卫生局局长 屈 谦
副组长: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 王秀英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爱华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