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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请各地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情况(见附件)报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志祥 020-83770131;
传 真:020-83848400。
附件: 职业病防治机构情况表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职业病防治机构情况表
市
所在市(地级)、县(区)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
职业病诊断机构名称
备注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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