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3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2011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现就2011年深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载体,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为重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为关键,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源泉和体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制度,积极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以及财税、土地、金融、价格等政策创新。扩大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试点,推进杭州、宁波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2完善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建设管理体制,深化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制定出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改革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积极推进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4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扩大创新型企业试点,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新型科研院所体制。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加快发展科技支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5开展发展方式转变综合评价,对全省和11个设区市进行年度评价。建立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完善环境评价制度,全面推进环境准入制度改革。完善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制度,加强企业上市融资和银行信贷投放环保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