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境内大企业转供水转供电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8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大企业向周边居民、企业转供水转供电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的“三线建设”时期,并延伸到现在。这是计划经济时期发展工业所采取的特殊措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转供水转供电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电不规范,安全隐患大;二是用户用电不稳定,质量低;三是水电浪费严重、收费困难;四是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而且诱发新的矛盾。一方面,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得不到保障。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市政府研究室组成调研组,对境内大企业转供水转供电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六盘水市境内大企业转供水转供电情况调研报告》。市长何刚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我以为这是我市特有的问题,且应下大力解决,不然群众的生产生活长期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也不顺,我们和谐发展,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按已有的经验,选准突破口下力解决这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现将市政府研究室《六盘水市境内大企业转供水转供电情况调研报告》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特区、区要高度重视解决转供水转供电问题,充分认识到解决转供水转供电问题是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改善工农关系的迫切需要,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农村供水供电质量的迫切需要。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解决转供水转供电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二、各县、特区、区要结合本县(特区、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面推进转供水转供电问题的解决。
三、各县、特区、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解决转供水转供电问题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县、特区、区解决转供水转供电问题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