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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的建议,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或受办公室主任委托,由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涉及专题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联络员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推动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印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和其他各类工作所需资料。
  (六)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省政府。存在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

  附件2:
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谭 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徐 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学元 省民政厅副厅长
  黄晓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可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潘宪生 省商务厅副厅长
  姜跃生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何声贵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杨卫东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爱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国梁 团省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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