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湘教毕办[2011]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今年毕业生人数多,《报到证》签发工作量大,在毕业生离校前采取集中办理《报到证》方式,提前或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可随时办理。集中办理时,先对各高校和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汇总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进行集中审核,再统一签发《报到证》。
二、集中办理时间
各高校就业方案网上报审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至7月15日(分校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我办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在此期限内集中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审功能,有关手续将延期办理。请各高校和有关单位在本单位报审截止时间的第二个工作日持《关于报送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2)及有关材料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三、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审核
1、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与原则,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定向和委托培养协议等为依据,汇总编制就业方案数据库。个别定向和委托培养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2、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在制作就业方案数据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入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组织的“到村任职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组织的“特岗计划”及“免费师范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三支一扶”项目和团委系统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就业方案,在“扩展项一”中分别注明“选调生”、“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还需在“扩展项五”中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或服务县市名称,“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的单位性质填“50(国家基层项目)”, “选调生”、“免费师范生”、“三支一扶”的单位性质填 “51(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状况均填“01(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