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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提高基层企业报表的填报质量是确保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的关键。针对当前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衔接过渡期报表填报复杂的特殊情况,各市、区国资办、市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严格工作规范,做好报表编制工作。一是各市、区国资办要督促企业遵照相应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户数清理、债权债务确认、存货盘点、损益结转等各项会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填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营运情况。二是集团型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合并财务报表,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应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充分抵消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将各级子企业的会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层层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三是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科目、口径和内容填报报表。

  三、提高报表质量,加强营运分析

  各市、区国资办、市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逐级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报表编制中的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切实提高报表质量。一是采取企业自审、复审、集中会审相结合,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同一表中相关数据之间、不同表中相关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相互配比、衔接一致,切实提高填报质量,客观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状况。二是重点审核企业报表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填报方法是否符合编制要求;报表中相关指标之间、表间相关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报表数据年度间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及变动的原因是否合理;上报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三是编制报表要特别关注报表封面中的统一代码、行业、规模、组织形式等项目,认真填报主表中的各项财务指标和基本情况表的职工人数、工资、企业户数、增加值等指标,在审核中要充分运用软件中的公式审核、节点检查、树型结构检查、查询模块检查等功能对以上各指标的正确性、合理性予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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