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志愿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纳入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补贴范围,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发放办案补贴(有关规定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
六、律师志愿者服务年限、地区及待遇
每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1年,经本人申请及满足一定条件,并经有关单位批准可将服务期延长至2-3年。
2011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地区:山西、内蒙、湖南、黑龙江、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兵团。
律师志愿者享受待遇见附件2。
七、报名时间、地址、方式及联系电话
自即日起至5月4日,请有意成为律师志愿者的律师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寄往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电话:64030000*107 联系人:金鹰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享受待遇
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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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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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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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照
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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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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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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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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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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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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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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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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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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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
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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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服
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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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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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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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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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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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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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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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可附页)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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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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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所在地市级律师管理部门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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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所属(区、市)司法厅(局)
律师管理处考核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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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项目管理办公室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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