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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十三)霍城县果子沟路段312国道K4740+100至K4767+500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发地带,威胁行人及车辆安全。
  (十四)霍城县大西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威胁沟内、沟口居民安全。
  (十五)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喀赞其沟喀赞其小学滑坡、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
  (十六)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隐患点,直接威胁市区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十七)乌苏市四棵树河三级电站上游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游沿线居民及基础设施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十八)乌苏市巴音沟牧场洪水泥石流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十九)玛纳斯县玛纳斯河肯斯瓦特水文站滑坡、泥石流隐患段,威胁下游河谷内居民安全。
  (二十)呼图壁县石梯子哈萨克族乡东沟村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及矿区运输公路安全。
  (二十一)昌吉市庙尔沟乡泉州学校滑坡隐患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
  (二十二)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嘴崩塌隐患点,威胁游客和河滩公路过往车辆安全。
  (二十三)阜康市天山天池旅游景区公路边坡崩塌隐患点,威胁游客和公路过往车辆安全。
  (二十四)乌恰县托帕口岸上游大型冲沟潜在洪水泥石流隐患,威胁口岸安全。
  (二十五)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大同乡小学崩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二十六)莎车县霍什拉甫乡托力坎特小学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二十七)喀什市第三中学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二十八)库尔勒市铁门关水电厂崩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电厂和职工安全(已完成一期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二十九)温宿县温宿镇亚瓦沟(卡坡)崩塌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对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段)需搬迁的农牧民,要严格落实有关措施,保证不留一人;在未搬迁前,要对每一处隐患点(段)设置警示和监测标志,进行定期监测,及时预警、预报,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检查,避免已搬迁的牧民回迁。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1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即“建强行政管理一条线、建实事业支撑一条线、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和“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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