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1〕35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
《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1〕9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
《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地方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的监管原则,强化了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和禁止吸烟内容,完善了卫生监管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学习、宣传、培训
《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好有关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确保卫生监督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
《实施细则》的内容,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二要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
《实施细则》的学习,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三要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
《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