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一卡通”改革。在坚持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将财政惠民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资金发放流程。乡镇财政要进一步加强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切实做到资金管理和发放规范、高效、透明,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国家惠民政策效益。
(五)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要对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要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根据自身职能和上级财政部门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资金拨付和项目验收工作。建立项目档案,评估项目运行效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根据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做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工作,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
(六)规范资金分配和管理。对于乡镇财政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建立反馈渠道,逐级上报至负责资金和项目分配、管理的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以利于完善有关政策,规范财政管理。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规范有关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和对乡镇财政的政策指导。要根据乡镇财政反馈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
五、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二)切实加强资产管理。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乡镇财政要积极开展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家底,明确产权关系,实现乡镇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研究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三)规范村级财务监管方式。在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自主权的基础上,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由乡镇财政所会同有关职能站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并定期公示。乡镇财政要加强对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