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抓紧实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农机局:
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1.6亿元分配方案和补贴资金使用的总体原则已经确定。经与省财政会商,为促进我省三秋农业生产,不误农时,分配各地的补贴资金计划,已通过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先行下达,两厅局正式通知正在会签之中。补贴资金使用总体原则,一是除上半年已实施结束的插秧机、油菜收割机、育秧播种机不再进行补贴外,其他补贴机具品种、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购置程序统一按照《江苏省200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农垦农场职工购置补贴机具的,一并纳入农场所在县统一操作。二是本次只下达补贴资金计划,具体的补贴品种和数量由各地根据全省农机化发展目标任务、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和本地农民购机需求实际,合理安排。要重点发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植保、畜禽粪便处理及现代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玉米收获、水稻收获以及秋冬季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要注重结构调整,以确保各补贴机具品种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