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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5.统筹规划。将水、电、路、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太阳能、吊炕等一并规划建设到位,配套建设新农村绿化和公厕、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到村到户,造册登记,严格按照“三无户”标准和各部门具体要求进一步核查,对确定的“三无户”要列入扶贫、规划、残联、发改、民政、国土等部门规划,及时上报,分年度安排实施。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三无户”摸底资料和2011年确定的“三无户”名单于5月15日前上报市扶贫办并抄送市级各有关部门。

  附件1.宝鸡市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2.宝鸡市“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施工图(略)

  附件1:
  宝鸡市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县 区

建设总户数(户)

其中2011年

13个重点区域板块

建设户数(户)

人口数(人)

市专项扶持资金(万元)

陇 县

660

关山地区

120

488

120

麟游县

480

西部丘陵区

75

266

75

太白县

420

西部秦岭高寒山区

70

287

70

千阳县

560

北部深山区

85

336

85

陈仓区

670

西部山区

210

845

210

凤 县

480

秦岭深山区

70

275

70

凤翔县

580

北部山区

95

387

95

扶风县

580

北部乔山旱塬区

95

375

95

岐山县

370

北山旱腰带

45

164

45

眉 县

390

秦岭沿山区

45

177

45

渭滨区

270

后山区

30

116

30

金台区

230

六川河地区

30

118

30

高新区

260

秦岭台塬区

30

122

30

合 计

5950

 

1000

395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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