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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批复
(浙价医〔2011〕116号)


湖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问题的请示》(湖价〔20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诊查费是各级医务人员提供基础诊疗服务时向患者收 取的技术劳务费用。包含病情询问、病史采集、一般物理检查、提供检查治疗方案、开具处方等病情诊治和健康指导的服务内容。在收费项目设置上诊查费包含了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留观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四个子科目。在收费标准上,为鼓励传统中医药的发展,国家级名老中医和省级名老中医可按规定收取专家门诊诊查费,而除此以外其他具有副高、正高职称的专家在门诊时只能收取普通门诊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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