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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4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省发展改革委)

  2011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市场信誉度和营造良好社会信用氛围为着力点,力求在社会信用立法、信用信息共享两个基础支撑上取得大的突破,在政府管理信用引入、市场信用监管两个社会化应用上取得新的进展,争取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失信行为惩戒两个工作抓手上见到明显效果,促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迈出较大步伐。
  一、加强信用立法和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
  1加强沟通协调,争取《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尽快颁布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2完成《陕西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启动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3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等配套制度的前期调研工作(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推进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
  1加强省级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与各省级部门的互联互通,积极做好信用信息汇集、交换与共享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挖掘、提升,为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联合征信中心负责)。
  2逐步推进源于社会其他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汇集使用。积极探索建立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相关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机制,更全面地归集企业在市场经营方面的信用信息,拓展企业信用信息来源,扩充信用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可用价值(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联合征信中心负责)。
  3加快推进各设区市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尽快确定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按照全省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抓紧建设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全面归集、整合本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向省级信用平台报送,逐步实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争取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省联合征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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