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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省、市级课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省、市级课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徐教基〔2009〕42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的课改工作,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省、市级基础教育课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范围、标准参照省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次评选要坚持标准,要把积极改革,认真实践,勇于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和经验的先进集体和典型个人评选出来,尤其要重点关注参加我市课堂教学改革实验的第一、二批试点学校,以及为课改实验做出贡献的人。
  三、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务必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到徐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县市区以教育局为单位经初选后统一报送,市区直属学校和部门直接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初选。联系人:刘勇,电话:83723009,电子邮箱:xzjysly@163.com。
  四、各县市区不得突破规定的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市区直属学校每校可推荐一个先进个人参加初选,先进集体可自愿申报,市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择优评定。
  附件:
  1.评选省、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略)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评选省、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分配表

县市区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省先进县市区

市先进县市区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丰县

5

8

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市级先进集体的材料中择优上报

4

市局评选后择优上报。

各县市区自愿申报,市局评选。

沛县

5

8

4

铜山县

5

8

4

睢宁县

5

8

4

邳州市

5

8

4

新沂市

5

8

4

贾汪区

3

5

3

九里区

2

3

2

鼓楼区

2

3

2

泉山区

2

3

2

云龙区

2

3

2

经济开发区

2

3

2

局直属学校和部门

5

10

4

合计

50

80

(选20)

40

(选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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