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标准,同时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建成一支规模合理、结构科学、素质优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1‰。每个社区至少有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村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人民健康水平普遍提高。搭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平台,完善国民体质监测评价服务体系。全市共建立10个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人数的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其中优秀标准人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全民健身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积极争创国家级社区健身俱乐部,市级体育示范社区达到200个,市级体育示范乡镇达到20个,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25个。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各级政府要将社区体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将全民健身纳入星级社区考评体系,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通过开展以健身组织、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四进社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全民健身环境和氛围。街道办事处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区体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层带动和管理作用,开展以社区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为主要内容的健身活动。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与驻街企事业单位沟通,争取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使社会资源为社区服务。按照打造15分钟健身圈的要求,每个社区至少有1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个体育健身指导站,每个街道办事处建有体育单项协会或俱乐部,并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1项体育健身项目。
(二)加快农村体育发展步伐。各区、县(市)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使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农民体育活动,定期组织乡镇农民运动会。通过开展以健身设施、健身表演、健身咨询为主要内容的“体育三下乡”活动,丰富农村生活。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资源,实现公共体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体育功能作用,丰富和创新农村全民健身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示范点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通过创建体育示范乡镇,在发挥组织领导、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开展健身活动、科学健身指导、国民体质监测等方面树立典型,并通过典型带动乡镇群众体育工作全方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