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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
(成商服贸〔2009〕20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的协议》和《成都市服务外包行业培训就业行动计划》(成劳社发〔2009〕59号)的精神,建设成都“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整合我市教育培训资源,紧贴服务外包产业需求培养人才,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现就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组织框架
  “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成都)”是商务部、教育部联合授予的,在成都市服务外包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成都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具体运作的机构,下设若干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中心以“整合资源、汇聚信息、专业服务、引贤育才”为宗旨,坚持“优化环境、构建网络、打造品牌、跨越发展”的方针,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核心,以供需双赢为根本,运用市场化手段,采用系统化平台,整合相关资源,支持与推动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解决服务外包人才的质与量的问题,满足产业人才需求;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高校、社会培训机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和实训、实习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目标、分解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以及人才培养数据统计等。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认定、指导和监督。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成都)负责成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二、培训机构认定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或行政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政府相关部门按编制批准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培训条件的用工单位等。
  培训机构能够开展符合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ITO、BPO、KPO类型(参照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需要的培训项目。
  三、培训机构认定的条件
  申请认定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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