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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黔建办通〔2011〕232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1号)精神,现将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5、16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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