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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湿地旅游节组委会、哈尔滨市公安局湿地节和端午节期间安全通告


  5. 交通管制期间,除公交车、大型客车、特种车外,将根据松花江公路大桥和友谊路(地段街至通江街)的交通流量情况,适时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6. 交通管制期间,来往上述道路的社会车辆,请自觉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踏青的群众,请尽量乘坐公交车辆或渡船前往。

  二、安全通告

  为加强“湿地节”,“端午节”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湿地节”“端午节”期间安全方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湿地节”,“端午节”期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携带贩卖管制刀具,对违反规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二)6月5日20时至20时20分,湿地节组委会将在防洪纪念塔广场水域和狗岛同时燃放焰火,沿江观看焰火的市民和游客要避免集中在防洪纪念塔广场至九站广场区域观看,观看焰火的市民和游客要尽量选择江边安全区域观看焰火,不要靠近沿江两岸无护栏的通道口,不要翻越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要听从现场公安民警的指挥。

  (三)6月5日19时至6月6日7时,广大市民尽量不要到人员稠密的防洪纪念塔附近江岸进行踏青活动,请在中央大街及友谊路地下通道处通行群众要右侧通行,确保人流通行顺畅,防止出现拥挤踩踏。

  (四)在沿江区域踏青群众,勿靠近警示易出现危险区域,踏青市民、游客严禁在松花江堤坝下活动,不要拥挤、过分集中,以免发生坠江、溺水、踩踏等事故。

  (五)松浦大桥下江心岛(俗称狗岛),目前正处在紧张施工期间,端午节期间暂不对外开放,禁止登岛踏青、采摘、逗留、点篝火、捕鱼等,游人与无关车辆严禁登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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