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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苏卫宣〔2009〕17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文明行业建设,市卫生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制定了《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2009年-201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八月四日

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
(2009年-2011年)

  为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文明行业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市文明委创建文明行业的标准,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就2009年至2011年的创建工作制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的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注重长效、惠泽百姓”的原则,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全面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大幅提升全市卫生系统文明水平,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苏州市卫生局成立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市、区卫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小组,分别是:政风行风工作组、优质服务工作组、单位环境工作组、台帐资料工作组。
  各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都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有关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卫生文明行业的领导。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以白求恩杯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以组织基层单位争创文明标兵、文明单位为基础,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力争在3年内创成市级文明行业。
  2.具体目标
  (1)开展争创文明示范集体活动,每二年评选100个市级文明示范窗口;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医疗单位中开展医德医风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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