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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卫宣〔2009〕18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为进一步推进争创苏州市文明行业各项工作规划目标的实现,现将2009年度争创苏州市文明行业(单位)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八月四日

  2009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根据《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为进一步推进争创苏州市文明行业各项工作,实现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切实加强全市卫生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现就2009年度争创苏州市文明行业(单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为人民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以开展“三严”活动为重点,加强卫生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塑造良好社会形象,为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重点开展“三严”活动:(1)“严守三条禁令,打造放心医院”,重点治理红包回扣,杜绝乱收费现象;(2)“严守规章制度,创建平安医院”,重点按照有关平安医院创建方案开展综合治理。(3)“严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服务”,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打造患者放心安心的就医环境。
  (二)评选100个“文明示范窗口(岗)”。
  (三)评选卫生系统2007-2008年度文明行业(单位)。
  (四)组织开展庆祝共和国六十华诞“红歌会”、举行卫生行业风采广场文艺演出和唱院歌、升院旗、戴院徽活动, 大力推进卫生文化建设。充分展现卫生行业形象。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医德医风和院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六)大力实施“五名”战略,使一批名医院、名专科、名院长、名医生、名护士脱颖而出。
  (七)创建20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八)积极开展医卫青年岗位大练兵、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竞赛评比和卫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培养青年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自觉为卫生行业增光添彩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卫生行业的社会公众形象。
  (九)卫生行业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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