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1从2011年开始,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2落实公办幼儿园改扩建资金。县级政府努力增加学前教育的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分步建设规划中的公办幼儿园,同步配齐基本的保教、生活设施;同时用于公办幼儿园园舍维修,确保校舍安全。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
3确保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2011年,省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应根据我省幼儿园发展的实际制定《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各地应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财政投入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实施细则。同时,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4逐步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各级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一定年限的残疾儿童学前免费教育。
(三)努力建设好数量充足的高质量保教队伍。
1研究确定我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2011年,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湖北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意见》,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生师比,和专任教师、保育员及其他职员的配备比例。各地据此努力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非专任教师可以实行合同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
2构建我省幼儿教师培养体系。大力发展中等幼儿师范教育;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根据需要培养足够的中专层次幼儿教师。调整部分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和办学方向,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办好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省布10个左右专科层次、5个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点,为全省培养高水平的幼儿教师和管理人员。
3搭建省、市、县三级幼儿教师培训网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分级组织对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医生等进行业务培训。全省每年培训1万人以上。其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2000名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省级集中培训。在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中,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市、县两级政府保障投入,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和培训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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