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根据验收后的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和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
五、督查验收的分工和方法
(一)督查检查方式。
督查检查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在督查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15号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核查验收形式。
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国土资源部对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省政府对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进行验收。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负责对本行政内域内的县(市、区)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
验收采取查、看、听的方式进行。一是查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包括政府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报表、简报、宣传材料)、音像、影像、卷宗等资料;二是根据资料查阅情况确定现场抽查图斑,验收抽查的县(市、区)比例原则不少于30%,对验收的县(市、区)抽查地块原则上不少于卫片检查图斑总数的30%;三是听取验收市、县、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整改查处工作情况全面汇报,与市、县、区交换意见。四是随机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了解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0年卫片执法检查首次纳入矿产执法,并且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启动问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均有较大变化。各市、县、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维护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利用及开发秩序。省政府成立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及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公安、司法、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积极主动。
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要早谋划、早介入、早查处、早整改,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工作主动性。一是及时摸清底数。不等不靠,主动工作,认真判断,谨慎甄别,按照讲法律、讲政策、讲性质、讲界限、讲时间、讲区别的原则,把握政策,准确定性图斑;二是认真研究,用足用活现有政策。认真研究农林水电、交通建设、石油天然气、灾后重建、矿产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切实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三是抓紧上报审批,努力降低不合法比例。对在排查中符合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农业产业设施用地、灾后重建用地及矿产开采、勘查政策的,在依法处理到位后,按照审批权限,区别情况,依法依规抓紧组织上报审批。
(三)合理分工,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