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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1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0年,本市工业企业产生危险废物11.45万吨,综合利用4.97万吨,处置6.47万吨,处置利用率99.99%。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碱、精蒸馏残渣、废酸、表面处理废物、废矿物油等,以上5种危险废物产生量占总量的66.99%左右。

  截至2010年底,本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工业企业有1266家,2010年市内转移量7.03万吨,跨省转移量为1.78万吨,其余为产废企业内部自行利用或处置。产生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表3 北京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废物类别

产生量(万吨)

占总量比例(%)

处置利用率(%)

废碱

3.03

26.46

100

精蒸馏残渣

2.12

18.52

100

废酸

0.98

8.56

100

表面处理废物

0.79

6.90

100

废矿物油

0.75

6.5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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