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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4.昌乐河综合整治工程(大港纬五路至海泊河段,全长1820米)。结合新疆路高架施工对昌乐河实施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截污、清淤、市政工程等,昌乐河入海泊河口处水质达到最低改善要求,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青岛城投集团、市北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
  15.杭州路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海岸路至海泊河段,全长860米)。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清淤、管理路建设等工程,结合河道两侧地块开发实施综合整治,杭州路河入海泊河口处水质达到最低改善要求,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四方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
  16.楼山后河、楼山河综合整治工程。楼山后河整治重点是重庆路以东河道,长度1200米,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护岸砌筑等防洪工程,2011年12月底完成;楼山河结合坊子街等村庄改造,在现有河道治理的基础上,加强下游河道截污、清淤。楼山河水质达到最低改善目标,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李沧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
  17.祥茂河上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驳岸砌筑、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等工程,祥茂河水质明显改善,201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青岛高新区管委
  18.黄岛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南辛安河等6.7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主要工程为河道截污、清淤、护岸、拦河坝、桥涵以及景观等,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黄岛区政府
  19.胶州“三河”治理工程。对胶州市区护城河、云溪河等河道进行治理,其中2011年12月底完成云溪河约3278米河段清淤、护岸、截污和绿化工程;2012年12月底完成护城河约3480米河段清淤、护岸、截污和绿化工程。
  责任部门:胶州市政府
  20.墨水河综合整治工程。2011年启动城市中心区段河道清淤、河道湿地景观建设等,201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即墨市政府
  21.环湾区域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措施,提高环湾区域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水平,2011年和2012年分年度实施。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农委、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
  (三)工业污染防治
  行动目标:
  到2012年底,累计约70家列入近、中期搬迁名单的企业启动搬迁工作,20户企业完成搬迁,重点推进海晶化工等化工污染企业的搬迁,对暂不能搬迁的企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按照把胶州湾由工业岸线调整为生态岸线、旅游岸线和生活岸线的要求,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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