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进村社”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55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21日我厅在成都召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09]84号)要求,我厅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农业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效,加强学习交流,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及“进村社”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是上级机关和领导了解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及“进村社”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途径,也是反映农业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方式。目前,从综合各市(州)报送信息的情况看,尚有部分农业局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数量少,时效性差,对厅要求报送的情况反馈较慢,少数单位报送的信息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希望引起高度重视。
二、突出重点,及时报送。各地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握治理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及时捕捉工作推行过程中的苗头性问题,反映一些重点问题。抓重点、抓热点、抓特色,着重突出问题性、分析性、调研性信息的报送。在立意上要突出超前性、预见性和创新性,从新角度、新方位、新切入点分析问题。提高信息采集覆盖面,要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播报的新闻、开展的大项工作、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提高报送信息的有效性。在文字上要力求精练、简洁、鲜活,简报要短小精干、突出特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进村社”活动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报送上个月的进展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厅土肥生态处(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遇法定假日提前报送。同时,各地可将典型材料制成DVD,向我厅推荐,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落实责任,综合评比。从9月起,我厅将对市(州)农业局报送信息等资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分,并于每月末在网上排名,对连续3次或一年共有6次排名后三位的市(州)予以通报。各地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及“进村社”活动的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安排专人承办,及时上报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请各市(州)于9月10日前将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厅城乡环境治理办。
(联系人:冯娜娜;联系电话:028-85505554、传真:028-85583312;电子邮箱:fnn333@126.com)
附件:
1、全省各市(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及“进村社”活动材料报送情况排行榜(试行)(略)
2、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及“进村社”活动进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