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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的通知
(川农业[2009]11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厅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村社”活动现场会精神,深入扎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强化组织领导,结合相关项目,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村社”活动要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村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按照我厅2009年5月25日印发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川农业[2009]77号)要求,及时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其负责人、联系人。农业局局长要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未上报的市(州)务必于7月15日前将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报我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各地要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村社”活动方案》(以下简称“两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其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比照我厅《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做好总体方案以及子方案,要明确治理任务和目标,细化治理标准,确定各子专项防治联系点和示范样板。同时,各市(州)也应要求所辖县(市、区)制定相应的具体方案,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市、州、县要将方案内容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加以组织实施。各市(州)务必于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两方案”报我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反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的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整合相关农业项目资金,把“两个方案”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深入开展。
  三、实行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指导
  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实行厅领导分片包干制。每一位厅领导负责重点联系1-2个市(州),每个市(州)明确1-2个相关业务处室作为责任单位(分片情况详见附件1)。厅相关业务处(站、所、校、办)要积极抓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子项目建设,打造亮点、看点;市、州、县要建立有特色的示范点,抓点带面,抓出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地也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员。我厅将由厅领导带队分组督查,并把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作为每次相关检查的重点内容。我厅将定期或不定期由厅领导带队分组督查。对工作进度慢、搞得差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得力的,安排有关项目时要给予鼓励。
  四、明确任务分工,及时报送情况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实行一周一报制。为了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各地每周要将有特色的工作内容和重大活动、简报、周报等对口报我厅各处(室),由各处(室)汇总后报厅综治办,经整理后报省综治办。我厅周报由成员单位实行分组轮报(分组情况详见附件2)。厅相关处(室)做好周报后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厅综治办,经审核后报省综治办。
  联系人:刘汝成 冯娜娜
  联系电话:028-85505554 85583312(传真)

  附件:
  1、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农业厅领导重点联系市(州)情况表
  2、厅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周报分组表

  二○○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1:
  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暨“进村社”活动
  农业厅领导重点联系市(州)情况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市(州)

责任单位

任永昌

厅 长

成都市

计财处

傅志康

副厅长

德阳市、雅安市

经作处、园艺总站

胡相全

副厅长

资阳市、绵阳市

农能办

祝春秀

副厅长

南充市、凉山州

质量安全中心

王西安

机关党委书记

宜宾市、攀枝花市

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张锡坤

纪检组长

泸州市、达州市

植保站

牟锦毅

总农艺师

遂宁市、广安市

粮油处、农技总站

吴忠厚

巡视员

眉山市、乐山市

土肥生态处、土测中心

牟武俊

副巡视员

内江市、自贡市

药检所

涂建华

副巡视员

广元市、巴中市

科教处

刘照高

副巡视员

甘孜州、阿坝州

农广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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