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级机关科学发展目标考评的意见
(淮发〔2011〕18号 2011年5月14日)
为全面完成市第五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五大建设”,现对2011年度市级机关科学发展目标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评对象与系统划分
(一)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各民主党派机关、部省属驻淮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市级机关工作目标采取分系统归口考核,分为党群、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办及发改、政协机关、宣教文卫、经贸财政、城建交通、农水、政法、统战、省属综合、省属金融税务12个系统,各系统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分别是: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工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淮安工商局、市人行。牵头单位配合市目标办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评内容与办法
考评内容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定量考核
1.内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综合工作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自定目标;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单项工作目标,其中挂钩帮扶城镇贫困户、挂钩帮扶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农村帮扶、创建节约型机关、综合治理与平安法治建设、向上争取与区域合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依法行政等8项工作,分别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和市法制办负责考核。
2.分值:80分,其中:综合工作目标30分,部门自定目标20分,单项工作目标30分。没有综合工作目标的,单项工作目标50分,部门自定目标30分。
(二)定性评议
1.内容: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市领导评价,社会满意度,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
2.分值:20分。其中: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占10分,由市级机关工委负责评议;市领导评价占4分,由市领导对各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评价;社会满意度占5分,由市目标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占1分,由市目标办根据各目标责任单位对目标日常管理的执行情况和年终验收过程中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
(三)加减分项目
1.完成“五大建设”总体目标的牵头单位加0.5分,未完成的扣0.5分。由市目标办牵头考核。
2.上级表彰。目标责任单位本级单项工作获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每有一项加0.5分,因时3间原因未能列入当年加分的,可结转到下一年。由目标实施单位申报,市目标办初审,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创新创优。以市委、市政府年度“创新创优奖”评选结果为依据,获得一等奖的,每有一项加0.8分;获得二等奖的,每有一项加0.5分。由市级机关工委考核。
4.招商竣工项目。引进工业、服务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单体投入达到亿元的,每个项目加0.5分,在此基础上,每超额3000万元加0.1分。内、外资项目分别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会同市重点项目督查考核办公室考核。
5.减分项目。由于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造成群众进京、去省上访且造成恶劣影响,被国家、省、市通报的分别减3分、2分和1分。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且被省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将酌情减分。
三、考评审定
年终考核工作在部门自评、相关部门考核、市目标办汇总计分后,得出考评初步结果,由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常委扩大会审定。
(一)目标责任单位集体年度内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以上综合表彰的以及在省主管部门综合考核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且年度内无“一票否决”等重大工作失误的,视为目标完成先进单位且不占系统内先进名额。由市目标办初审,报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在软环境建设评比中,被评为较差单位的不得列为目标完成先进单位。
(三)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完成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列为目标未完成单位。
(四)目标考评总得分列系统最后1名、且总分低于80分的,列为目标未完成单位。
四、目标奖惩
(一)设“目标完成先进单位”、“目标完成单位”和“目标未完成单位”三个等次。其中,“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占参评单位数的50%。
(二)奖励办法
1.“目标完成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并颁发奖牌。
2.按机关在编在职人数给予物质奖励,奖金来源由现行经费渠道解决。“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奖金基数人均为16000元、“目标完成单位”奖金基数人均为14000元,分别按系数(级别)发放,即办事员系数为1.0,科员级系数为1.2,副科级系数为1.4,正科级系数为1.6,副处级系数为1.8,正处级系数为2.0,副厅级系数为2.2,正厅级系数为2.4。“目标未完成单位”不予奖励。
3.省属垂管部门。可参照市直部门奖励标准执行,奖金来源由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五、考评管理
(一)由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目标考评工作,市目标办具体办理目标考评的各项事务。
(二)完善月自查、季检查、半年初评、年终全面考评以及抽样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目标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目标完成进度、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三)各目标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查考核工作,以子目标的完成确保全市总目标的实现。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考核工作中不负责任、工作不实,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将追究有关考核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被考核单位为骗取荣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市目标办负责解释。
2011年度市级机关科学发展工作目标
党群系统
市委办公室(市保密局)
单项工作目标:(5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
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8分)
3.挂钩帮扶楚州区宋集乡大董庄村。(8分)
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8分)
5.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和1户就业困难家庭。(8分)
6.挂钩帮扶15户城镇特困家庭。(8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30分)
1.做好市委各类文件、报告、讲话的起草工作。(5分)
2.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10篇以上。(5分)
3.做好市委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重要活动的接待安排工作。(4分)
4.全年报省信息1600条以上,编发信息刊物200期以上。(4分)
5.做好市委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传达、催办落实好市委领导工作批示。组织规模较大的督查活动不少于10次,撰写督查报告不少于10篇。领导批示查办件办结率90%以上、反馈率100%。做好书记信箱办理工作,办结率95%以上,反馈率100%。(4分)
6.做好公文处理、信访处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及其它日常服务工作。(4分)
7.做好《淮安通讯》、《淮安内参》等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4分)
市委组织部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好周恩来家乡”主题,创设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4分)
2.开展县(区)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优化调整,轮岗交流。开展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四述”考核。开展与市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4分)
3.选聘3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开展村级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第三批158名社区指导员管理和激励,帮建市区75个城市社区。(4分)
4.开展驻淮高校与社区党建共建。从高校选派的大学生党员义工不少于1500名。(4分)
5.对全市未达标的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扩建,完善配套功能,全年改造扩建总数不少于313个。(4分)
6.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工作覆盖,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80%,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保持100%。(4分)
7.发展新党员7500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占75%以上,女党员占30%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占4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0%以上。(3分)
8.举办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进修班、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高研班、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班等10期培训班,培训各类干部1200人次左右。适时举办中青年干部经济管理、外向型经济等境外培训班。大规模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年培训党员4.5万人次。(3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
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
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
4.挂钩帮扶盱眙县穆店乡范楼村。(3分)
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3分)
6.挂钩帮扶1户就业困难家庭。(3分)
7.挂钩帮扶10户城镇特困家庭。(3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加大对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培养使用力度,实施企业家结对帮带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工程和大学生村干部特别科技助理工程。(7分)
2.全年摄制12期党建谈话节目。(7分)
3.全年编辑12期《干部之友》。(6分)
市纪委机关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率100%,责任追究率100%。开展述廉评廉考廉活动。(6分)
2.开展101%服务创新年活动。对101%服务及市委市政府“三重大一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不少于20次,确保督查整改率100%;确保署名投诉回访率100%。(6分)3.编制全年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化动态管理,惩防体系重点工作项目完成率100%;确保顺利通过省惩防办考核评价。(6分)
4.实施制度执行力建设提升工程。80%以上的部门领导班子建立健全重点权力事项廉政预警机制。开展反腐倡廉10项重点制度巡查,全年集中巡查1-2次。落实“一评三书”制度,对发生重大案件、测评满意度低于75%的,严格问责。(6分)5.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实行电子监察实时监控,对违纪违规行为纠正和查处率100%。(6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挂钩帮扶楚州区席桥镇席桥居委会。(4分)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4分)5.挂钩帮扶2户就业困难家庭。(4分)6.挂钩帮扶20户城镇特困家庭。(4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查好,年度结案率96%以上。(3分)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对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3分)3.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治理。(3分)4.开展“信访直通车”活动。现场接访不少于6次,播出“信访直通车--民生直报”电视节目12期,受理问题办结率100%,回访反馈率100%。(3分)5.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明确、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室设置和职责,建立健全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并发挥好作用;积极探索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3分)6.举办“政(行)风热线”直播活动。户内外广播电视网络三媒同步直播不少于200期。(3分)7.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116个乡镇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全面推行“三资”处置“阳光六步法”,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2分)
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开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创新创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创新创优项目。(8分)2.抓好以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为重点的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做好“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用户满意服务明星”创评工作。(8分)3.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市级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议工作。(7分)4.深化市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与做法,提升公开水平。(7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挂钩帮扶盱眙县穆店乡团结村。(4分)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4分)5.挂钩帮扶2户就业困难家庭。(4分)6.挂钩帮扶4户城镇特困家庭。(4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认真抓好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3分)2.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将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条规纳入市级机关各类培训教学计划。(3分)3.协同组织好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市级机关“学党史、讲党性、作表率”读书知识竞赛、“红色礼赞党在我心中”诗歌朗诵赛。(3分)4.举办1期市级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2期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分)5.举办市级机关第二十三届运动会。(3分)6.编印《旗帜》杂志5期。(3分)7.组织庆“三八”活动。(2分)
市委党校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全年培训、轮训各级各类干部1500人次,确保学员满意率不低于90%。(15分)2.发挥手机党报在干部培训中普及、快捷、高效、规范的优势,切实提高干部自主学习的实效,确保自主学习新增加的课程量不少于150门。(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