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4.挂钩帮扶楚州区钦工镇东支村。(3分)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3分)6.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2分)7.挂钩帮扶15户城镇特困家庭。(2分)8.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开展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活动,全年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不少于5万册(盘、张)。(7分)2.推出1-2部精品力作,参加省级以上重大艺术活动。(7分)3.举办全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6分)
市体育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万人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14885平方米、力争达14900平方米。(6分)2.完成新体育中心项目、体校教学综合楼等项目年度工程。(6分)3.办好全民健身日活动。(6分)4.筹备省第十八届运动会。(5分)5.申办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策划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5分)6.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2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4.挂钩帮扶盱眙县仇集镇象山村。(3分)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3分)6.挂钩帮扶1户就业困难家庭。(2分)7.挂钩帮扶4户城镇特困家庭。(2分)8.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1.举办市级体育比赛不少于15次。(7分)2.参加省青少年体育比赛,获得金牌不少于31枚。(7分)3.发展体育产业,全年创收不少于260万元。(6分)
市卫生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全市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实际补偿比达45%,政策性实际补偿比达60%。孕产妇死亡率<10/10万,力争<8/10万。婴儿死亡率<8‰,力争<6‰。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8‰,力争<6.4‰。(6分)2.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覆盖率巩固在95%以上。(6分)3.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5分)4.完成市一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市三院精神科病房楼、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工程等年度工作任务。(5分)29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开展城乡卫生环境整洁行动。完成农村改厕6万座,实现农村饮用水监测全覆盖。建成省级卫生镇、村1个和15个。(4分)6.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年度任务;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4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4.挂钩帮扶盱眙县桂五镇桂五村。(3分)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3分)6.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和2户就业困难家庭。(3分)7.挂钩帮扶15户城镇特困家庭。(3分)8.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4分)2.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全面完成3000名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毕业通过率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率保持100%。(4分)3.医疗卫生系统全年新增硕士点2个,硕士生导师4名。(4分)4.组织30名以上卫生技术(管理)人员赴国(境)外交流。(4分)5.获得市级以上科研经费资助项目不少于30项。获得市科技进步奖50项以上。获得市新技术引进奖40项以上。(4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开展2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15分)2.基本药物品种监管覆盖率达100%;巩固城乡药品“两网”创建成果,清浦区、市经济开发区创成省级城市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14分)3.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1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03.挂钩帮扶楚州区苏嘴镇马逻村。(4分)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4分)5.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3分)6.挂钩帮扶6户城镇特困家庭。(3分)7.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全市新发展药品、医疗器械企业40家。(7分)2.开展百姓放心药店创建活动,建成一批星级药店。(7分)3.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高风险品种监管覆盖率达100%。(6分)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全市计划生育率达94%,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10分)2.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率达90%,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3:100以内。(9分)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率100%。(9分)4.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2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4.挂钩帮扶楚州区茭陵乡章集村。(3分)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3分)6.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2分)7.挂钩帮扶6户城镇特困家庭。(2分)8.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开展“优质服务幸福世代”工程,为新婚夫妇提供“助您好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分)2.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年”活动。(5分)3.实施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计划。(5分)4.推进“金人工程”。(5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和突发事件处理率达100%,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14分)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14分)3.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2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5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5分)4.挂钩帮扶盱眙县兴隆乡刘岗村。(5分)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4分)6.挂钩帮扶2户城镇特困家庭。(4分)7.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开展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职人员素质。(7分)2.加强宗教场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7分)3.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民族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去年。(6分)
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10分)2.创办《淮安文艺》(季刊),出版1-4期。(10分)3.组建淮安市文艺评论家协会。(10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5分)3.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5分)4.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5分)325.挂钩帮扶3户城镇特困家庭。(5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文艺采风活动5次以上。(4分)2.表彰2010年度重点文艺作品。(4分)3.举办1期淮安市文艺家读书班。(3分)4.举办文艺展览、展演、展示活动5次以上。(3分)5.出版《短小说》杂志12期。(3分)6.开展文艺惠民活动8次以上。(3分)
市地震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30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4分)5.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3分)6.挂钩帮扶5户城镇特困家庭。(3分)7.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完成淮安地震台地震监测综合楼主体改造工程。(4分)2.制定“淮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4分)3.编制“中心城区”地震应急疏散预案。(4分)4.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创建8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4分)5.建成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平台。(4分)
淮安日报社
综合工作目标:(30分)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市志修编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年度任务;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30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5分)3.挂钩帮扶盱眙县铁佛镇花园嘴村。(5分)4.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5分)5.挂钩帮扶28户城镇特困家庭。(5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1.开设“跨越·十一五回眸”“展望·十二五介读”栏目,报道我市“十一五”建设成就和“十二五”规划。(4分)2.开设“社区人物志”专栏,报道在社区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市民称颂的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人。(4分)3.开设“县区看点”栏目,报道各县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特色、成绩和亮点。(4分)4.实施《淮海晚报》新一年改版扩版。(4分)5.开播“淮安宽屏”视频,在线播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4分)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实施周恩来纪念馆入口湖滨改造工程。(10分)2.实施周恩来故居安防系统改造工程。(10分)3.实施周恩来童年读书旧址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AAA级景点创建工程。(10分)
单项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10分)3.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10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继续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全年接待游客110万人次。(3分)2.承办全省红色旅游摄影大赛。(3分)3.整治景区内部环境,修缮周恩来故居,改造周恩来纪念馆文物库房。(3分)344.举办绿色光源照亮红色景区启动仪式。(3分)5.举办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庆祝纪念活动。(3分)6.组织周恩来精神进社区、学校、军营等16次。(3分)7.举办周恩来同志逝世35周年纪念活动。(2分)
市广播电视台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基本完成中波发射台搬迁新建工程。(14分)2.完成电视调频发射台重建工程的征地、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发射塔主体结构完成过半。(13分)3.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年度任务;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3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挂钩帮扶楚州区顺河镇艾口村。(4分)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4分)5.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4分)6.挂钩帮扶8户城镇特困家庭。(4分)
部门自定主要目标:(20分)
1.筹建淮安广电传媒产业集团。(4分)2.筹建特色鲜明、功能配套的拓展训练基地。(4分)3.完成并开通门户网站--淮安视听网。(3分)4.继续办好《淮安新闻联播》、《今日观察》、《政(行)风热线》、《做客淮安台》等名牌节目。(3分)5.新闻外宣,江苏电视台上稿不少于240条,江苏广播电台上稿不少于200条;在中央电视台上稿不少于6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上稿不少于4条;江苏国际频道--长江卫视播出电视专题片不少于2部。(3分)6.基本完成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网络系统和数字高清电视、数字广播建设;全年停播率控制在5秒/每百小时以内。(3分)
经贸财政系统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乡镇局、技改办、盐务局)
综合工作目标:(30分)
1.二产增长16%。(4分)2.全市列统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640亿元(老口径),确保增长16.5%、力争增长16.8%;销售收入确保增长22%、力争增长30%;利税确保增长18%、力争增长20%。新增列统工业企业150户。(3分)3.全市完成工业投入1000亿元。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60个;新竣工亿元以上项目200个;实施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0个。新引进亿元以上内资项目200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500亿元。(3分)4.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2800亿元以上(老口径)。培育百户重点企业,新增销售超亿元企业50户,确保销售超亿元企业达600户,其中超10亿元企业30户。销售超亿元品牌产品达85个。(3分)5.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入210亿元,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26亿元,建成标准厂房140万平方米以上。(3分)6.新发展私营企业6000户、个体工商户3万户,新增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180亿元。新增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注册资金100亿元。(3分)7.全市信息化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60亿元。互联网接入用户总数达38万户。(3分)8.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在现有企业中实施50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新增20户以上清洁生产企业。(3分)9.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市志修编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年度任务;完成部门统计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行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质量。(5分)
单项工作目标:(30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10分)2.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分)3.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4分)4.挂钩帮扶盱眙县兴隆乡刘岗村。(3分)5.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3分)6.挂钩帮扶3名“4050”人员。(2分)7.挂钩帮扶30户城镇特困家庭。(2分)8.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建设任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