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推荐的拟表彰对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林业部门要认真审核,以适当方式在本地区、本系统(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先进个人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
(三)6月16日前,各评选单位将《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附件3)、《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4)、《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500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简介各一式三份、以及推荐函(须附电子版)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或超名额多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荐对象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面向全省公示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该地区(单位、系统)相应名额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奖励办法
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颁发奖牌、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涉及天保类评选表彰活动联系单位: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玄利亚(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副调研员),联系电话:028-83232093。
(二)涉及野保类评选表彰活动联系单位: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人:张 倩(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科员),联系电话:028-83364052。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
4.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5.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及
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平 林业厅厅长
副组长 李泽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罗增斌 林业厅副厅长
刘书贵 林业厅副厅长
降 初 林业厅副厅长
成 员 曹国华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