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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重新确认常熟市“灭鼠、灭蟑螂、灭蚊先进城市”的通知

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重新确认常熟市“灭鼠、灭蟑螂、灭蚊先进城市”的通知
(市爱卫会[2008]10号)


常熟市爱卫会:
  苏州市爱卫会近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常熟市“灭鼠、灭蟑螂、灭蚊先进城市”达标后的巩固工作进行了复查。结果表明:常熟市的灭鼠、灭蟑螂、灭蚊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各项指标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灭鼠先进城市标准”、“灭蟑螂先进城市标准”、“灭蚊先进城市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保留常熟市“灭鼠先进城市”、“灭蟑螂先进城市”、“灭蚊先进城市”的荣誉称号,有效期限为五年。
  希望常熟市进一步提高对除四害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认识,应对城市化发展和城区的不断扩大,继续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类综合控制措施,逐步增加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强化除四害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为保障市民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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