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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9]339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各扩权试点县(市)畜牧食品局:

  为加强奶牛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推动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有关要求,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工作。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培训活动的重要性

  《纲要》提出要提高奶牛养殖水平,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要求所有奶牛养殖场(小区)限期三年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达不到标准的必须停产整顿。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是完成《纲要》目标要求的重要措施,是一项具有长期效益的重要工作,对于提高我省奶牛养殖卫生安全和生产效益,提升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水平,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奶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县畜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培训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培训方案。要提出明确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间表,增强培训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和目标性,并及时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各地要结合本区域奶牛养殖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特点和薄弱环节,增强培训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采取奶牛养殖户乐于接受的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营造培训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各地要对培训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总结经验,要适时组织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培训活动取得的成效,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三、培训方式、内容

  (一)培训方式

  各市(州)畜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培训工作,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县的培训工作,依托县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对各奶牛养殖(小区)及重点养殖户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饲养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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