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科技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研究攻关。积极研发、集成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规范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建设,加强市级非煤矿山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3推进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社区群众、学校师生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建设安全文化,加强经验交流。严格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规范培训机构行为,加快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实现省、市联网。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做好新拓展领域和新增加特种作业类别人员的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培训。落实好变招工为招生的用工制度改革,确保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山工人经专业学校正规培训后上岗。
4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0”事故隐患举报特服电话作用,严格落实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度,及时足额兑现奖励措施。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曝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5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完成省、市和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建工作。完成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应用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选择部分市、重点县(市、区)和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与省应急平台建设同步进行,初步形成全省应急平台网络系统。组织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和应急演练活动,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加大预案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工作,初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把企业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与远程监测预警系统的联网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重要内容。
(六)严肃责任追究和事故查处。
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和社会公告制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的检查督导,实行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开展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纠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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